来源:新华网山东频道 浏览次数:68 添加时间:2008-8-14
根据日照市规定,今后各餐饮单位凡接待宴会、会议培训等100人以上大型聚餐活动,必须在承办前2日内向卫生监督部门申报,将就餐人数、方式、食谱、责任人等进行备案,并做好当餐食品48小时留样。
据介绍,卫生监督部门接到申报后,将进行安全性评价,经审查同意后,餐饮单位方能进行接待能力内的聚餐接待活动。同时,卫生监督部门将指派卫生监督员对餐饮单位人员健康状况、食品采购、贮存及操作加工过程等卫生状况进行监督。(记者王志)